我们在中国谈到社会学,就一定离不开费孝通这个人,因为费孝通是中国最著名的社会学家,也是中国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。这本书是费先生的名著,叫作《乡土中国》。
写这本书的时候是40年代后期,费孝通先生当时很年轻,在西南联大当教授。他在给西南联大的学生上课的时候,把自己的讲稿逐渐地整理出来,最后就成了一个流传了这么多年的经典教材。直到今天人们谈到中国的很多问题,都会引用这本书里的观点,所以这是一本非常具有社会学活力的书。
《乡土中国》就是要让我们更多地了解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,让我们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行为习惯;中国和西方社会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本质上的不同。这一点,费孝通先生当年做了特别多的田野考察,带着学生到处去走访,然后才总结出来了这些规律。
以农为生
首先我们从“土”这个字入手。费孝通先生说,基本上从基层看过去,中国社会是乡土的。所谓乡土性,这个“土”字用得很好。土首先指的是泥土,中国人离不开土地。我们家有一个小院子,我们的父母来了以后,虽然是到城市里边来,但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在这个院子里种点啥。但他们不是像欧洲人那样种花,为了好看。他们是种芹菜,种大蒜,种一些能够吃的作物。甚至我听说有的人家里边还种玉米,种粮食。我们现在都已经到了21世纪了。如果是在过去的话,家家户户都是在土地里边刨食的,所以中国人离不开土地。
甚至这个书里边说,有的中国人到了西伯利亚那样的地方,他都会在那个地方想办法找到种子,然后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之下开垦土地来种粮食。还有水草非常肥美的草原,按理说那个地方放牧是最好的,但是中国人走到那个地方以后,也会忍不住开辟一块菜地种地。所以这是第一点,我们中国人离不开泥土。
第二点,费孝通先生当年去英国留学的时候,他的祖母就给他从锅灶里边扒了一些泥土,把这个泥土拿出来弄一个小包给他带着,说如果你去那儿水土不服,你可以拿一点出来冲点水喝。这个就是所谓的“故土难离”。你对自己的家乡有眷恋,用携带土壤的方法保持着联系。还包括我们经常说的“落叶归根”、“不离故土”等等。我们中国的老人经常讲:“我已经半截子入土的人了。”什么叫“半截入土”?就是我的人生已经走了一大半了,我最后是要进到土地里边去。所以中国人不愿意流动,我们愿意待在自己的地里边,待在自己的家乡,这就是中国在40年代、50年代那时候,农业社会的时候最显著的特征。所以他说乡土的这个“土”字用得很好,虽然听起来不好听,但其实它并没有特别多的贬义存在。
聚村而居
接下来,中国的土地上的农民基本上是“聚村而居”。一个小村庄如果发展得比较大,就变成一个大村庄,然后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聚合。那为什么要聚村而居呢?第一个原因就是小农经营。没有大农场,没有拖拉机什么的,只是靠那“一亩三分地”过活,这时候如果住得太远就不安全,所以几户人家在一起形成一个小村子,能够相互之间有安全上的保障和互助,同时使用水利也变得更加方便,所以中国人喜欢聚村而居。
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有一个本质上的不同,就在于社会结构。费孝通先生说社会结构大体能够分两种,一种叫作有机的团结,一种叫作机械的团结。什么叫有机的团结?像中国的土壤上慢慢地长出来这么一家人,变成两家人,又一家人迁徙过来,然后逐渐地在这个地方繁衍生息……这叫作有机的团结。有机的团结就是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。
这种状况之下形成的社会特别容易变成“礼俗社会”。礼俗社会就是大家按照之前的规矩办,有什么东西请教老人,老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。所以孔夫子讲“学而时习之”。为什么要学而时习之呢?学,就是当你遇到了陌生的问题的时候,你去研究它,把它学会。习呢,就是不断地陶炼自身,不断地教化。中国人喜欢学而时习之的原因,是因为那时候每天面对的新问题其实没有那么多,大部分的生活就是在不断地重复。只要这个村子里边有一个像孔子那样的老人家,家有一老如有一宝,你就请教他就好了。所以有机的团结会容易形成礼俗社会。
但是你看美国,美国这个社会是怎么形成的呢,是一群人为了一个目的一块儿到那儿去,这种叫作机械的团结。机械的团结容易形成“法理社会”。为什么?大家这么多人同时到了这个地方,听谁家老人的话?谁家老人说了都不算!咱们现在定个规矩出来,约定几条规则,大家都要遵守,否则的话咱们一块儿到这儿来,要解决的那个问题和目标我们就实现不了。所以这种机械的结合所带来的是法理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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