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》5.新东方的业务承包责任制

《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》读书笔记和读后感。昨天说到了,徐小平和王强加入之后,开始跟家族企业发生了冲突,于是作者提出了一个原始合伙制,什么意思,就是把他们当成合伙人,而不是打工者,这其实也并非是什么作者英明神武,而确实是工资开不起,虽然新东方营收1000万,但是利润也就200-300万一年,而当时王强在贝尔实验室,一年就差不多100万人民币的收入,所以要开工资,肯定是付不起的。只能跟他们承诺合伙。

于是作者做了两个决定,1是把基调定位大家一起创业,每人负责一项业务,2是只要这个业务是你做起来的,大部分收益都归你。当时王强还开玩笑,说那我要拿走1个亿,你自己做到2000万,到时候你会不会不平衡。作者信誓旦旦的说,不会,未来大家各凭本事吃饭。只要能把新东方做大就行。

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读书笔记



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新东方进行了一次业务划分,但这种切分不是在存量基础上的切分,而是针对增量的,也就是说他们需要一个更大的蛋糕,才能吃得饱,作者还是继续做原来的出国英语考试培训,主要是托福和GRE的笔试部分,而王强要做的是口语教学,而且是美国思维英语,当时王强的口语极佳,又在国外干了那么长时间,所以这块是没问题的,而且新东方确实当时也没有口语教学。

不过一开始并不顺利,招不上来学生,尽管作者也帮着去宣传,也只招收来了10几个学生。不过很快,大家就感觉到了王强的魅力,开始传播开来。每个口语班也能达到500-600人了。

徐小平负责出国留学咨询,和移民咨询这个版块,当时他们只做了培训,而没有留学服务。这属于产业链上的增值服务,此外还有其他老师,比如胡敏,后来负责开创了大学四六级英语考试业务,然后又把雅思业务给承包了。包凡一则专门负责写作班,

就这样,新东方把业务板块拆分完毕,关于利益,作者说没有给他们开工资,而是完全自制的做法,只要上交总收入的15%,用于整个品牌建设,和固定成本投入即可。但其实一开始,由于其他业务板块都很小,这15%压根不够,作者都是自己补贴的。把业务养大了,才有了正收益。第二,作者要求他们自己承担税费。老师的邀请也自己承担,相当于包产到户了。

当时新东方的用户群体几乎都是大学生,所以他们的宣传活动就十分简单了,主攻大学校园,从清华北大开始,覆盖到北京所有高校,再到全国高校,拼命的出去做免费演讲,然后招收学生。也是在这些演讲当中,新东方三驾马车的名声,逐渐传开。当时大家都非常辛苦,但是也很开心,他们住的都很近,每到晚上就喝酒聊天。甚至通宵不睡,第二天照样活力满满的去上课。

由于引入了海外军团,所以当时大家都觉得作者很土,甚至开玩笑说一群海龟,带着一只土鳖在地上爬。而作者反驳,说明明是一只土鳖带着一群海龟爬。并扬言,没有土鳖,你们这群海龟还真活不下去。

当时他们还是很有情怀的,情怀是什么,就是明白自己最想要的东西,当时他们要的其实更多是成就感。这其实也是老齐现在能体会的东西,成就感这个东西,不是你有多土豪就能得到的。傻大款,拆二代永远体会不到这种被人需要的感觉是多麽奇妙。当时他们也确定了新东方的使命,要做出国留学的桥梁,归国创业的彩虹,顿时他们就觉得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了。

96年-2000年,新东方一直实行包产到户,一开始营收只有1-2千万,到了2001年,已经变成营收2-3亿 的规模了。大家怀着极大的,给自己干活的热情,迅速就把新东方给做大了,不过也有个问题,就是大家都忙着自己赚钱,对于后勤行政,基础设施,还有年会团建,这些整体公司的利益,就没什么人上心了,甚至都不愿意出这个钱。

此外,由于个人利益为先导,所以企业长远发展和管理变得越来越艰难,一旦架构变得复杂,管理更加完善,就会增加自己的成本,所以包产到户的优缺点都非常明显,只是一开始优点大于缺点,但随着公司越来越大,缺点开始大于优点。瓶颈开始逐渐出现。最简单的例子,就是不愿意在研发上投入,产品研发费用都不愿意掏,甚至连教材,都很久没有修订了。而同期的其他公司,比如华为,每年会投入15%的钱到研发当中去,涉及几百亿资金,所以作者承认,新东方成也合伙,败也合伙,对长远规划不足,各扫门前雪,让他们反而慢慢落伍了。

后来三驾马车也逐渐出了问题,作者发现指挥不动了,员工也分成好几派,在管理上陷入了极大的混乱状态。

当时新东方还涉及很多裙带关系,除了留洋回来的徐小平和王强,其他人都把亲属弄到了新东方里,各个业务部门,逐渐的都成了一个小帮派,这时候首先是徐小平和王强提出来,不能这么干了,否则新东方就没劲了。天天不是这个姐夫就是那个妹妹,工作都没法搞了。所以正规化,首先得先把家族成员清理出去,作者第一个表示同意。但是这事却相当不好干,意味着他得主动把自己的亲妈给赶走。如果不这么干,从自己开刀的话,其他人的家族,也没办法清理。

结果很快就是鸡飞狗跳,家里人天天你跟他吵架,亲戚们都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,新东方是我们一手做起来的,现在鸟尽弓藏,兔死狗烹,你俞敏洪还是人么。此时同学派和亲戚派,形成了激烈的对峙,双方矛盾白热化。站在新东方的角度,作者只能选择留下徐小平和王强。家族就必须清理。作者说,他母亲为这个事,跟他翻脸,差点不认他这个儿子。半年没给他做过饭。但最后作者还是六亲不认,铁面无私的把亲属清理干净。他的家里人都离开了,其他的人自然也就没啥好说的,所以新东方很快回到了正常状态。自此之后,新东方断绝一切血缘关系。

现在看来,作者很感谢王强和徐小平的逼宫,如果不是他两,凭自己忍气吞声的个性,绝对不可能把新东方做这么大。在教育创业中,基本上都是夫妻店,但是最后很少有干大的,就是因为解决不了家族的关系。

另外,还有一个问题,一直困扰新东方,那个年代教育培训归教育局管,不能在工商登记,所以新东方始终是个学校而不是公司,当然好处就是不收企业所得税。这让他们省了一大笔钱。但是问题也是相对的,不收你所得税,你做的就是福利事业,有一部分是属于国家的。如果哪天你不干了,国家可以回收,然后交给别人去继续办。再有就是,学校不能办分支,北京新东方想走出北京,去上海和广州办学校,是不批的。他们只能找当地人,用人家的名字,去申请学校。这么做风险巨大,以后赚钱了,人家据为己有,他们只能哑巴吃黄连。

到了2000年的时候,这一切逐渐清晰了,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布,明确了学校可以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,营利性基本就跟公司差不多,需要缴税,但产权归个人。这其实就是发展带来的问题,往往我们的法律都是滞后的,早期市场机会发现者,经常游走于灰色地带。所以如果是一个完全守法的人,可能啥事都干不成。法无禁止即可为,大家一定要记住这句话,只要他没说,一定不行,就可以先试着干,干着干着,没准就行了。

98年的时候,新东方的业务还是非常火的,作者说一个周末他们就能收50-100万现金,当时银行周末不开门,所以钱只能放在保险柜里。作者不放心,只能选择拎回家,结果麻烦来了,财一露富,就被人盯上了,这个人还是他们的一个合作方,非常清楚他们很有钱,也知道他每周末要把巨款拎回家,他自己开车,没有保镖也没有同事。结果在作者家门口,被截住了,给他打了一针麻醉,然后把钱全部抢走,大概有200万现金。这个案子直到2005年才告破,历时7年之久,后来他才知道,这伙人一共打劫了7个人,杀了6个,那为啥就留了他一命呢?咱们明天接着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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